黃艷春委員:
您提出的《關于構建心理健康社會服務體系》的提案收悉,現答復如下:
加強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建設,是改善社會民生的重要基礎工程,是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迫切需要,是創新現代社會治理的必要要求,對此,加強社會心理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意義重大。
按照“政府主導、部門配合、多方參與、各司其職、齊抓共管”工作模式,民政部門對社會心理健康服務體系建設責無旁貸。
一是依托養老服務機構長期開展抑郁和認知篩查。
二是時機成熟在社區建立心理咨詢服務站,對流浪乞討人員、刑滿釋放人員、戒毒人員等特殊人群開展心理健康服務,發現不穩定苗頭,提前介入并做好心理蔬導工作。
三是發揮專業優勢,支持引起社會組織參與社會蔬導、關愛幫扶、減壓增能服務。
四是開展心連心、面對面解難題活動,加大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救助力度,落實好各項政策。
五是立足業務職能,以服務對象和特殊困難群體提供心理撫慰、情緒蔬導、精神關愛等專業服務,有效推進心理健康服務在基層全面落實。
連山區民政局
2022年6月23日